歐盟 CE 認證在機械電氣領域有一系列通用標準:
一、機械指令(2006/42/EC):
涵蓋機械的安全設計,要求對機械的所有階段,從設計、制造到投入使用后的維護,都保障人員安全。例如,運動部件要有防護裝置,防止人員接觸造成夾傷、割傷等風險。
強調風險評估,制造商必須識別機械在整個生命周期內潛在的危險,像機械的啟動、停止、過載等工況下的風險,并采取措施降低風險。
二、低電壓指令(LVD,2014/35/EU):
針對額定電壓介于 50V 至 1000V 交流、75V 至 1500V 直流的電氣設備。要求設備具備足夠的絕緣性能,防止使用者觸電,通過絕緣電阻、耐壓測試等來驗證。
規定電氣設備應能安全應對諸如短路、過載等電氣故障,內置保護裝置如熔斷器、斷路器,確保在異常情況下設備不會引發火災、電擊等危險。
三、電磁兼容性指令(EMC,2014/30/EU):
設備自身要限制電磁輻射發射,避免干擾周圍其他電子電氣設備正常運行,依據標準如 EN 55011 對工業、科學、醫療設備的輻射發射限值進行管控。
同時具備一定抗干擾能力,能在復雜電磁環境下正常工作,像一些工業自動化設備要能抵抗來自電焊機、變頻器等設備的電磁干擾。
四、防爆指令(ATEX,2014/34/EU,適用于潛在爆炸性環境的設備):
對于在存在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等環境使用的機械電氣設備,從外殼防護、電路設計到設備標識等多方面有嚴格要求。如防爆電機外殼要能承受內部可能的爆炸沖擊,阻止火焰傳播到周圍環境。
分為不同防爆等級,制造商需根據設備使用場所的危險程度精準選型,確保設備在危險環境下的安全性。
五、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指令 (R&TTE Directive 1999/5/EC):
規定了無線電設備的技術要求,以確保其不會干擾其他設備。
包括無線電頻率的使用和發射功率的限制。
六、環境要求:
某些產品可能需要符合特定的環境標準,如RoHS(限制有害物質使用)和WEEE(廢棄電子電氣設備)指令。
七、性能標準:
根據產品的具體應用,可能需要遵循特定的性能標準,如ISO或EN標準。
八、用戶信息和操作手冊:
必須提供清晰的用戶信息和操作手冊,以確保用戶能夠安全地使用產品。
請注意,CE認證的具體要求可能會根據產品類型和用途有所不同,因此在進行認證之前,最好咨詢專業的認證機構或法律顧問,以確保符合所有相關的法律和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