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MD指令(機械指令2006/42/EC),機械產品在歐盟市場上銷售可能還需要遵守以下其他指令:
1. 低壓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 LVD):
- 指令2014/35/EU,適用于電壓范圍在50至1000伏交流電(AC)和75至1500伏直流電(DC)之間的電氣設備,確保電氣安全。
2. 電磁兼容性指令(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 EMC):
- 指令2014/30/EU,涉及機械中包含的電氣或電子部件可能產生的電磁干擾或受到的電磁干擾,確保設備在電磁環境中的正常工作。
3. 壓力設備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PED):
- 指令2014/68/EU,適用于設計壓力超過0.5巴的壓力設備,確保壓力設備的設計、制造和安全性。
4. 個人防護設備指令(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Regulation, PPE):
- 法規(EU) 2016/425,規定了個人防護設備的安全性和健康保護要求。
5. 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指令(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 RED):
- 指令2014/53/EU,確保無線電設備的安全,并符合基本的無線電頻譜和相關的健康與安全要求。
6. 環境要求指令:
- 如RoHS(限制有害物質使用)指令和WEEE(廢棄電子電氣設備)指令,涉及產品的環境影響和廢棄物管理。
7. ATEX指令(用于潛在爆炸性環境的設備和防護系統的指令):
- 指令2014/34/EU,適用于可能用于潛在爆炸性環境中的設備。
8. 玩具安全指令(Toy Safety Directive):
- 指令2009/48/EC,確保玩具產品的安全性。
9. 建筑產品法規(Constru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 CPR):
- 法規(EU) No 305/2011,涉及建筑產品的性能和安全要求。
10. 生態設計指令(Ecodesign Directive):
- 指令2009/125/EC,為工業產品的生態設計要求提供了框架。
這些指令共同構成了歐盟對機械產品的全面要求,確保產品在設計、制造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健康性、環保性和電磁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