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認證標志電磁兼容指令2014/30/EU EMCD

 點擊:324     |      2019-04-08
電磁兼容指令2014/30/EU EMCD合格評定程序介紹:
三個模塊;
模塊A - 內部生產控制(AKA Self DoC)
模塊B - 使用公告機構(NB)
模塊C - 符合基于內部生產控制的類型
制造商選擇哪些模塊;
模塊A(標準合規路線!)
模塊B + C(自愿使用NB)
 
內部生產控制(DoC)
制造商應自行負責。
 
執行產品類型的符合性評估:
1.由制造商或第三方測試
2.全面測試統一標準
3.準備所有技術文檔
4.監控制造過程以確保符合性
5.具有在步驟1中評估的類型的設備
6.將CE標記粘貼到每個單獨的設備上
 
這與評估的類型一致
1.制作符合性聲明(DoC)
2.并保留一份DoC的副本
3.連同技術文檔
4.由國家當局支配
5.設備投放市場10年后
 
電磁兼容指令2014/30/EU EMCD模塊B.EC型檢驗和認證
模塊B不是單獨使用,而是與模塊C一起使用。
模塊B利用公告機構的技術專長來檢查技術文件和支持證據,以評估設備技術設計的充分性。通常沒有檢查標本。
制造商或授權代表選擇來自歐盟或MRA國家(如美國)的單一通知機構。
此外,向NB發出聲明,確認相同的申請尚未發送給另一個NB(NB將檢查)
 
應用程序應包括;
1.支持證據證明技術設計解決方案和任何已使用的文件是否充分,特別是在相關的統一標準尚未全部適用的情況下。
2.適用時,實驗室進行的測試結果(測試報告)
3.評估基本要求的哪些部分的具體細節(例如,只有免疫力)
4.一個公告
5.檢查技術文檔和支持證據
6.評估技術設計的充分性
7.制作記錄活動的評估報告
8.經申請人同意全部或部分發布
9.證書/信件
10.如果報告是否定的,沒有證書,則發出“拒絕信”
11.關于拒絕理由的詳細回應
12.要求申請人采取糾正措施
13.如果類型符合評估要求,則簽發歐盟型式檢驗證書3-31
注意:公告機構不進行測試,僅對申請人的技術文檔進行評估測試實驗室不進行認證,僅提供制造商規格的測試
 
電磁兼容指令2014/30/EU EMCD模塊C.
1.確保/聲明相關設備符合從NB收到的歐盟型檢驗證書所涵蓋的類型。
2.準備所有技術文檔。(在模塊B處理之前)
3.監控制造過程以確保設備符合證書所涵蓋的類型。
4.將CE標志粘貼到每個單獨的設備上,該標記符合類型證書所涵蓋的類型。
5.制作符合性聲明并保留一份DoC副本和一份歐盟類型的檢驗證書,其附件和補充文件以及國家主管部門處置的技術文件10年。市場。
6.何時使用模塊B + C.
7.協調標準未全部使用或不存在。
8.設備符合歐盟不承認的EMC標準,但符合基本要求。
9.太多的產品變體和所有配置的測試可能都是不切實際的。
10.該設備太大而無法按要求進行測試。
 
證書
如果類型符合評估要求,NB應頒發歐盟型檢驗證書。
證書至少應包含;
1.制造商名稱/地址;
2.用于識別批準類型的必要數據
3.檢查結論
4.證書有效期的條件
5.證書可能包含一個或多個附件。
6.證書及其附件應包含所有相關信息,以便評估設備與檢查類型的一致性,并允許進行在線控制。
 
符合性聲明
1.只有一個DoC,即使有多個指令適用。
2.DoC應具有“模型結構”并應不斷更新。
3.它應使用MS所要求的語言或語言。
4.最嚴厲的指令是領先的,并設定了DoC的最低內容。

商通檢測專業辦理:建材CE認證,機械CE認證等,歐盟授權第三方CE認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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