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GBT 26572-2011標準是根據GB/T1中規定的規則制定的1-2009年。
該標準由工業和信息技術部提出。
該標準由國家電氣和電子產品和系統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97)集中管理。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電子標準化研究所、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中國工業和信息技術部第五電子研究所、江蘇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深圳市計量質量檢驗研究院納尤爾技術(北京)有限公司。
標準主要起草者:邢偉兵、羅道軍、董永生、何崇輝、高健、楊立峰、蔣文波、陳澤勇、李雅芳。
導言
目前,許多電工電子產品仍含有大量的限制物質,如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等。由于功能要求和生產工藝的局限性。如果廢棄后處置不當,這些含有限制物質的電子電氣產品不僅會污染環境,而且會造成資源浪費。
為加快電子電氣工業的可持續發展,節約電工電子產品資源,保護環境,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其他政府部門共同制定了有關電工電子產品污染控制的規章制度,將電工電子產品污染控制工作納入法律體系。為更好地實施和指導電氣電子產品供應鏈制造商與相關法規配合,從源頭上控制受限制物質的使用,以滿足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推動電子電氣行業加快限制物的更新換代和減量化,特此制定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