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動壓力機CE認證EN ISO 16092-4:2020標準解讀

 點擊:0     |      2025-03-31

   EN ISO 16092-4:2020 是針對氣動壓力機的安全標準,屬于機械安全領域的一部分。該標準旨在確保氣動壓力機在設計、制造、使用和維護過程中的安全性,以保護操作者和周圍人員的安全。

氣動壓力機EN ISO 16092-4:2020

 一、氣動壓力機EN ISO 16092-4:2020標準基本信息

 1.標準名稱:  

  EN ISO 16092-4:2020  Machine tools safety - Presses - Part 4: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neumatic presses(機床安全 壓力機 第4部分:氣動壓力機的安全要求)


 2.適用范圍:  

  - 涵蓋設備:以壓縮空氣為動力源的壓力機(如氣動沖床、氣動折彎機、氣動沖裁機)。  


  - 典型應用:金屬/非金屬材料的沖壓、成型、剪切等工藝。  


  - 排除設備:液壓壓力機(EN ISO 16092-3)、機械壓力機(EN ISO 16092-2)、手動工具。  


 3.關聯指令:  

   機械指令(2006/42/EC)(核心指令)。  


   壓力設備指令(2014/68/EU)(若氣動系統壓力≥0.5 bar且容積≥1L時需額外符合)。  


 二、氣動壓力機EN ISO 16092-4:2020核心安全要求解讀

 1. 機械危險防護

     運動部件防護:所有運動部件(如活塞、連桿、滑塊等)必須配備防護裝置,防止操作者接觸到危險區域。


     緊急停止功能:設備必須配備緊急停止按鈕,且按鈕應易于操作者觸及,并能迅速停止所有運動部件。


     穩定性:氣動壓力機的設計應確保在運行過程中保持穩定,防止傾覆或意外移動。


 2. 氣動系統專項要求

 壓力控制:  

   明確標注最大工作壓力(如6 bar),并配備減壓閥、壓力表和安全閥。  


   安全閥開啟壓力≤1.1倍最大工作壓力。  


 泄漏防護:  

   氣動管路需采用防爆裂設計(如增強軟管),接頭處無泄漏(氣泡法測試)。  


 3. 電氣安全(若適用)

 符合EN 60204-1,包括:  

   急停按鈕紅色蘑菇頭式,響應時間≤0.5秒(EN ISO 13850)。  


   控制電路絕緣電阻≥1 MΩ(500V DC測試)。  


 4. 噪聲與振動

 噪聲限值:操作位噪聲≤85 dB(A)(EN ISO 3744測試,需在手冊中注明實測值)。  


 振動控制:手柄振動需符合EN ISO 28927(若含手持操作部件)。  


 三、氣動壓力機EN ISO 16092-4:2020關鍵測試項目

 1. 機械安全測試

   防護裝置測試:驗證防護裝置是否能夠有效防止操作者接觸危險區域。


   緊急停止功能測試:驗證緊急停止按鈕是否能夠快速停止設備運行。


   穩定性測試:驗證設備在運行過程中是否保持穩定。


 2. 氣動系統測試

 安全閥測試:逐步增壓至1.1倍最大壓力,驗證安全閥是否自動泄壓。  


 氣缸行程限位:模擬超程,驗證機械/電子限位開關能否準確停止氣缸。  


 3. 噪聲測試

 按EN ISO 3744在操作位布置麥克風,測量典型工況下的等效噪聲級。  

CE認證

 四、氣動壓力機EN ISO 16092-4:2020CE認證流程

1.風險評估(EN ISO 12100):

   識別危險源:擠壓、剪切、氣動系統爆裂、噪聲等。


   防護措施:


   聯鎖防護罩(EN ISO 13857)。


   雙手控制裝置(EN 574)。


   安全閥(EN ISO 4126)。


2.產品設計與整改:

機械安全:


   防護罩覆蓋所有運動部件(如氣缸、滑塊)。


   急停按鈕(EN ISO 13850)。


氣動系統:


   管路耐壓≥1.5倍工作壓力。


   安全閥標定(開啟壓力≤1.1倍最大壓力)。


3.技術文件準備:

   設計文件:設計圖紙、計算書、材料清單等。


   測試報告:機械安全測試、電氣安全測試、氣動系統測試、噪聲和振動測試等。


   操作手冊和維護指南:詳細說明安全操作、維護保養、緊急情況處理等。


   符合性聲明(DoC):制造商簽署的符合性聲明,確認產品符合相關指令和標準。


4. 產品測試

   機械安全測試:驗證防護裝置的有效性,測試緊急停止功能。


   電氣安全測試:檢查電氣系統的絕緣性能、過載保護和接地。


   氣動系統測試:檢查氣動系統的密封性和壓力控制。


   噪聲和振動測試:測量設備運行時的噪聲和振動水平。


5.符合性評估

   自檢路徑:適用于非高危氣動壓力機(企業自行簽署DoC)。


   公告機構介入:若設備含高風險功能(如自動化上下料),需通過歐盟公告機構審核。


6.簽署DoC并貼CE標志

   符合性聲明(DoC):需包含產品型號、適用標準、企業信息。


   CE標志:永久粘貼于設備銘牌(高度≥5mm)。


7.技術文件存檔

保存期限:至少10年,備查歐盟市場監管。


 五、與其他標準的協同關系

 EN ISO 12100:風險評估基礎標準,必須同步使用。  


 EN 983:氣動系統通用安全要求(補充元件選型)。  


 EN ISO 13849-1:控制系統安全性能等級(PLc級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