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150:1999 是歐洲關于非職業(yè)高可視性警示服的標準,規(guī)定了此類服裝的設計、材料、性能、測試方法和標記要求。該標準適用于在低光照條件下需要提高可見性的非職業(yè)人員,例如行人、騎自行車的人等。
一、EN 1150:1999 非職業(yè)高可視性警示服主要要求:
1. 材料要求:
背景材料: 必須使用熒光材料,顏色為黃色、橙色或紅色,并滿足特定的色度坐標和亮度因子要求。
反光材料: 必須使用反光材料,顏色為白色或黃色,并滿足特定的逆反射系數要求。
2. 設計要求:
最小面積: 服裝上熒光材料和反光材料的最小面積應符合標準要求。
位置和分布: 熒光材料和反光材料應分布在服裝的特定位置,以確保從各個角度都能看到。
款式和尺寸: 服裝應設計合理,穿著舒適,并提供多種尺寸選擇。
3. 性能要求:
色牢度: 熒光材料和反光材料應具有良好的色牢度,能夠抵抗光照、洗滌和摩擦等。
耐洗性: 服裝應能夠承受多次洗滌而不影響其可見性。
機械性能: 服裝應具有一定的抗撕裂、抗穿刺和耐磨性能。
二、EN 1150:1999 非職業(yè)高可視性警示服測試方法:
1. 色度坐標和亮度因子測試: 使用色度計測量熒光材料的色度坐標和亮度因子。
2. 逆反射系數測試: 使用逆反射系數測量儀測量反光材料的逆反射系數。
3. 色牢度測試: 使用耐光色牢度測試儀、耐洗色牢度測試儀和耐摩擦色牢度測試儀測試熒光材料和反光材料的色牢度。
4. 耐洗性測試: 使用洗衣機對服裝進行多次洗滌,然后評估其可見性。
5. 機械性能測試: 使用拉力試驗機、穿刺試驗機和耐磨試驗機測試服裝的抗撕裂、抗穿刺和耐磨性能。
三、EN 1150:1999 非職業(yè)高可視性警示服標記要求:
1.制造商名稱或商標
2. 產品型號
3.尺寸
4.執(zhí)行標準編號 (EN 1150:1999)
5.洗滌說明
注意事項:
EN 1150:1999 標準僅適用于非職業(yè)高可視性警示服,職業(yè)用高可視性警示服應參考 EN ISO 20471 標準。
購買非職業(yè)高可視性警示服時,請認準 EN 1150:1999 標準標識,以確保產品質量和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