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N 17353:2020反光服標準介紹:
EN 17353:2020 由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制定,于 2020 年正式發布。該標準取代了之前的 EN 1150:1999(非專業用可視服測試方法和要求)以及 EN 13356:2001(非專業用可視性配件測試方法和要求) 。
隨著人們對不同風險場景下安全防護重視程度的提升,需要一個更全面、更具針對性的標準來規范中等風險場景下增強可見性裝備的設計、生產與使用,EN 17353:2020 應運而生。它整合了被廢止標準的關鍵要素,重新定義了產品在中等風險場景下通過增強可見性提供防護的適用性,也給予了制造商在產品設計上更多的自由度。
二、EN 17353:2020反光服標準適用范圍:
EN 17353:2020 適用于以服裝或裝置形式存在的增強可見性裝備,這些裝備能夠在視覺上表明使用者的存在。其目的是使穿著者在中等風險情況下,于任何日光條件下或在黑暗中被車輛前照燈或探照燈照亮時都具有明顯的可見性 。
不過,該標準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高風險情況下的高可見度裝備,這部分由 EN ISO 20471 涵蓋(有關風險情況的更多信息,見附錄 A)。例如,在高速公路上進行緊急救援的工作人員所穿的反光服,屬于高風險場景,適用 EN ISO 20471 標準。
專門用于頭部、手部和腳部的可見性裝備,如頭盔、手套和鞋子。
集成主動照明(如 LED)的裝備。
低風險情況下的可見性裝備。
三、EN 17353:2020反光服標準具體要求:
1.類型劃分:增強可見性裝備根據可預見的使用條件分為三種類型:
A型(日用型):僅在日光條件下使用,僅需熒光材料。
B型(夜用型):僅在黑暗條件下使用,僅需逆反射材料,分為B1(懸掛式)、B2(四肢臨時使用)和B3(軀干或四肢使用)。
AB型(日夜通用型):適用于白天、黃昏和夜間,需同時使用熒光和逆反射材料。
2.顏色和逆反射性能要求:
顏色要求:使用的熒光材料需具備特定的顏色特性,通過與標準色卡對比以及專業的顏色測試儀器(如分光光度計)測量顏色的色相、明度和飽和度等參數,確保顏色在日光下具有高辨識度。例如,熒光黃色的色差值需控制在規定范圍內,保證其在白天的醒目程度。
逆反射性能要求: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系數需符合相應標準。使用逆反射測試儀,模擬不同光照角度和強度,對逆反射材料進行測試,確保其在黑暗中被車輛前照燈等照亮時能有效反射光線,使穿著者易于被察覺。不同類型和級別的裝備,逆反射系數要求有所差異。
3.最小面積和材料放置要求:
對于不同類型的裝備,規定了最小的可見性材料使用面積。例如,類型 A 裝備的熒光材料需覆蓋一定的面積;類型 B 裝備的逆反射材料根據不同級別,對四肢和軀干上的覆蓋面積有相應要求;類型 C 裝備則對熒光材料和逆反射材料的總面積和分布有規定。
材料的放置位置也有講究,需確保在正常穿著和活動狀態下,可見性材料能最大程度地被他人看到,以提高穿著者的整體可見性。比如,反光條應環繞軀干或四肢,且斷開部分不得超過一定長度,保證光線反射的連續性。
4.耐久性要求:
水洗測試:按照標準的水洗程序,對裝備進行多次洗滌,模擬日常清洗情況。測試后再次檢測顏色、逆反射性能等,確保經過多次水洗后,顏色不褪色、逆反射性能下降幅度在規定范圍內(一般不超過 20% ,具體依標準而定)。
干洗測試:針對可干洗的裝備,按照干洗標準流程處理后,檢測各項性能指標變化,保證干洗不會對裝備的可見性性能造成顯著影響,如干洗后逆反射系數不能低于規定值。
磨損測試:使用耐磨測試設備(如馬丁代爾耐磨儀),對裝備進行一定次數的摩擦磨損試驗,觀察表面材料磨損情況以及對顏色和逆反射性能的影響。磨損后,裝備仍需滿足顏色和逆反射性能的最低要求,保障其在長期使用中的有效性。
高低溫測試:將裝備置于高低溫試驗箱中,在規定的高溫(如 60℃ 80℃)和低溫(如 20℃ 40℃)環境下分別放置一定時間(如 24 小時 48 小時),然后取出檢測各項性能。確保在不同溫度條件下,裝備的材料不會變形、融化(高溫時)或變脆(低溫時),顏色和逆反射性能不受影響。
淋雨測試:模擬自然降雨環境,對裝備進行淋雨試驗,測試其在潮濕狀態下的顏色和逆反射性能。在模擬降雨量和降雨時間的條件下,裝備的顏色和逆反射性能下降幅度需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保證在雨天等惡劣天氣下也能正常發揮作用。
四、EN 17353:2020反光服標準CE認證流程:
1.提交申請:制造商向具備資質的認證機構提交 CE 認證申請,同時提供產品設計圖、使用說明書、產品規格參數等相關信息,填寫詳細的認證申請表,明確申請認證的產品型號以及遵循的 EN 17353:2020 標準。
2.樣品準備:制造商需按照認證機構的要求,提供足夠數量且能代表實際生產質量和性能的測試樣品。樣品的數量一般根據產品類型和認證機構的規定而定,通常為 3 ~ 5 件。
3.實驗室測試:認證機構將樣品送至專業的實驗室,依據 EN 17353:2020 標準進行全面測試。測試項目涵蓋顏色、逆反射性能、最小面積和材料放置檢查以及耐久性等各項要求。實驗室會詳細記錄測試數據和結果,形成完整的測試報告。例如,在逆反射性能測試中,會記錄不同測試角度和光照強度下的逆反射系數數值。
4.技術評審:認證機構對產品的技術文件進行嚴格評審,包括產品的設計原理、生產工藝、質量控制體系等方面。確保產品的設計和生產過程符合 EN 17353:2020 標準要求。在評審過程中,若發現問題,認證機構會及時與制造商溝通,要求其進行整改。比如,若發現生產工藝中對材料的拼接方式可能影響逆反射性能,會要求制造商改進拼接工藝。
5.認證決定:認證機構根據產品測試結果和技術評審情況,做出最終的認證決定。如果產品測試合格,技術文件符合要求,工廠審核也通過,則頒發 CE 認證證書。
6.加貼 CE 標志:獲得 CE 認證證書后,制造商可在反光服產品及其包裝上正確加貼 CE 標志,表明產品符合歐盟相關標準和指令要求,可在歐盟市場自由流通。同時,制造商需保存相關的認證文件和記錄,以備后續監管檢查。CE 標志的尺寸、顏色和位置需符合歐盟相關規定,一般標志高度不小于 5mm,且需放置在產品明顯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