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DE-AR-N 4110儲能電源系統德國并網標準要求

 點擊:0     |      2023-09-16

德國并網標準VDE-AR-N 4110適用于連接到電力系統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其產品范圍包括風力發電裝置、太陽能發電裝置、生物質發電裝置等。

DIN VDE V0124-100

DIN VDE V0124-100標準范圍:

    該VDE應用指南規定了“技術連接規則”(技術連接規則)(de: Technische Anschlusregein,TAR),用于規劃、安裝、操作和修改用戶設施(需求設施和發電廠、存儲單元、混合裝置以及電動車輛充電站),這些設施在網絡連接點連接到網絡運營商的中壓公共電網(公共中壓網絡)。


本VDE應用指南將標稱網絡頻率為50HZ、網絡電壓>1kV至<60 kv的三相網絡視為中壓網絡。


本VDE應用指南還適用于客戶安裝連接在客戶自有的低壓網絡上以及該低壓網絡通過主變壓器和連接線連接到公共電網 (中壓)的情況。


附注1關于網絡連接條件,NC RIG不區分封閉式配電網和公共電力網。因此,當發電廠連接在封閉配電網中時,VDE應用指南中與封閉配電網中發電廠連接的電壓等級相關的要求也適用于這些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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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VDE應用指南不適用于以下情況:客戶安裝連接在客戶自有中壓網絡上,但客戶自有中壓網絡與公共電網的連接在高壓網絡中。在這種情況下,應適用高壓電網的技術連接規則。用戶安裝的電網聯接點在低壓公共電網中的,適用《低壓電網聯接技術規程》。


對于發電廠和蓄電裝置,這些TAR中壓要求僅在達到最大有功功率每個PAmax>135 kW這里,發電廠和蓄電裝置的功率限制與安裝的功率有關。


PAmax<135kw的發電廠的發電機組應按照VDE-AR-N4105“連接到低壓網絡的發電廠”執行和證,無論發電廠連接的電壓等級如何。這同樣適用于存儲單元的類比。如果連接發電廠需要使用專有的中壓開關設備,則應按照本VDE應用指南執行和安裝。


在CHP發電單元以及風力渦輪機和水力發電廠的情況下,斯特林發電機,燃料電池和直接連接到電網的異步發電機,每個發電機的總有功功率PEmax小于30 kW,即使整個發電廠的Pamax>135kW,這些發電機組也應采用VDE-AR-N4105。


此外,對于總有功功率PAMAX<270kW(每個轉運站PAMAX135kw的發電廠和存儲單元之和),可以省略更高級別的解耦保護。


示例1對于混合裝置的中壓網絡連接,包括Pamax為100kW的發電廠和Pamax=60kw的儲能裝置,既不需要更高級別的去耦保護,也不需要電廠證書。


例2對于混合裝置的中壓網絡連接,包括PAMAX為140kw的發電廠和PAMAX=60 kw的儲能裝置,這些TCR中壓完全適用于該發電廠,包括更高級別的去耦保護和工廠證書。在為發電廠準備設備證書時,還應考慮存儲單元。


VDE-AR-N 4110測試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功能性測試:包括電氣參數、電氣連接、通信接口等功能的測試。

2. 格式合規測試:確認產品符合相關國家和地區法規要求,如電氣安全、電磁兼容性等。

3. 并網性能測試:測試產品在并網條件下的穩定性、可靠性、抗干擾性等。

4. 運行模式測試:測試產品在正常運行、故障恢復、變電站操作等模式下的性能。

5. 安全性測試:包括電氣安全、防雷擊、防火、震動、環境溫度等安全方面的測試。


要符合VDE-AR-N 4110標準要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設計符合標準要求的電氣參數和連接接口。

2. 使用符合標準要求的材料和組件。

3. 進行嚴格的樣品測試和驗證,確保產品性能和安全性能能夠達到標準要求。

4. 確保產品符合相關國家和地區法規要求,并取得相應的認證或標志。

5. 定期對產品進行檢測和維護,確保其性能和安全性能持續符合標準要求。


總之,要符合VDE-AR-N 4110標準要求,需要在設計、生產、測試和維護等各個環節上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商通檢測相關電池安全測試服務:

儲能電池安全 IEC/EN 62619、IEC/EN 63056


儲能電池性能 IEC/EN 62620、IEC/EN 61427-1/-2


儲能系統安全 IEC/EN 62040-1、IEC/EN 62477-1、IEC/EN 62368-1


儲能系統安全風險評估 IEC/EN 62933-5-2


逆變器、變流器 IEC/EN 62109-1/-2、IEC/EN 62477-1


GB/T 34657.1; GB/T 34658;NB/T 33002; NB/T33008.2;GB/T20234.1; GB/T20234.2;GB/T20234.3;


歐洲:IEC 61851-1:2010;IEC 61851-22:2001;IEC 61851-23:2014IEC 61851-24:2014


美洲:UL 2251; UL 2594; UL 2231-1;UL 2231-2; UL 2202;


國內:GB/T 36276、YD/T 2344.1、YD/T 2344.2、Q/ZTT 2241

歐洲:IEC/EN 62619、IEC/EN 62620、 IEC/EN 63056、IEC/EN 62477-1、IEC/EN 62040-1、IEC/EN 62109-1/-2 VDE 2510-50、IEC/EN62368-1

美洲:ANSI/CAN/UL 1973、UL 9540、UL 2743、UL 1741


儲能電池

國內:GB 38031、GB/T 31484/485/486、GB/T 31467.3、GB/T 36972、GB/T 36672等;

歐洲:IEC/EN 62620-1/-2/-3、ECE-R100/R136、IEC/EN 50604-1 

美洲:ANSI/CAN/UL 2580、UL 2271、UL 2595 


動力電池

國內:GB 38031、GB/T 31484/485/486、GB/T 31467.3、GB/T 36972、GB/T 36672等;

歐洲:IEC/EN 62620-1/-2/-3、ECE-R100/R136、IEC/EN 50604-1

美洲:ANSI/CAN/UL 2580、UL 2271、UL 2595


澳大利亞

儲能電池安全 AS/IEC 62619+AS 62368.1

儲能系統安全 AS 62040.1.1 或IEC 62040-1

逆變器、變流器 AS 4777.2 或IEC 62109-1/-2

軟件評估 AS/NZS 60335.1 第22.46 條或UL1973

并網要求 AS/NZS 47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