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盟,各種頭盔通常被歸類為個人防護裝備,向歐盟進口或出口頭盔時的 PPE 指令、EN 標準、REACH、認證、標簽和其他要求。在歐盟以外制造的頭盔不一定符合 PPE 指令。請記住,中國和其他地方的一些頭盔制造商主要為國內市場或其他出口市場生產頭盔。因此,面向非歐盟國家/地區的產品通常不符合 PPE 指令中概述的安全要求。
BS EN 16473:2014消防員頭盔。技術救援頭盔分為以下 ICS 類別:
13.340.20 頭部防護裝備
EN 16473:2014標準規定了技術救援頭盔的最低要求,這些頭盔主要用于在進行技術救援和相關活動時保護上頭部免受沖擊和穿透、火焰、電氣和化學危險等機械危險的影響。
技術救援涉及與操作場景相關的環境和條件,例如但不限于在道路交通碰撞、鐵路事故以及在倒塌結構中和周圍工作時發現的環境和條件,通常是在自然災害(洪水、地震、 ETC。)。
包括制造商提供的標記要求和信息。
在建筑物和其他結構或野外消防環境中進行消防時使用的頭盔不在本歐洲標準的涵蓋范圍內,請參閱EN 443和EN 16471。
本歐洲標準也不涵蓋使用船只、獨木舟等船只進行水上救援行動的頭盔。
如果面罩、耳朵和頸部沒有提供面部和眼睛的保護,則可能需要額外的個人防護裝備 (PPE),這不在本歐洲標準的涵蓋范圍之內。
EN 16473:2014消費技術救援頭盔測試要求包括:
沖擊(頂部)、穿透、介電和調節(熱、冷、濕、輻射)。
歐洲消防員 PPE 標準更新:
歐洲標準 EN 469 已于本月修訂并發布,該標準確保消防員穿的防護服質量好、適合用途且具有充分的保護作用。
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于8月中旬發布了EN469:2020消防員防護服——消防防護服性能要求。EN 469 涵蓋一般服裝設計、標簽、最低性能要求,以及為確定這些性能水平而應進行的測試。
其中包括對性能要求的微小更改。例如,現在需要在五次洗滌和干燥循環之后而不是之前進行接縫和織物撕裂強度測試等測試,以檢查服裝性能是否得到保持。
還增加了其他測試,例如檢查縫紉線是否可以承受 260oC 的高溫而不熔化,并確保當衣服接觸 250oC 的表面時,內部溫度需要超過 10 秒才能上升10oC。
此外,一些測試過程,如耐液體化學滲透測試,已被簡化,一些更主觀的測試如表面潤濕已被刪除。
新標準還規定了額外的設計特點,例如可鎖定的拉鏈以防止意外打開和接觸污染物,以及更寬的口袋蓋以防止污染物和燃燒的碎屑進入。現在,它還限制了添加到衣服袖子和下擺的防芯吸材料的深度。
頭盔的相關EN標準:
EN 397 – 防止墜落物體
EN 14052 – 高性能工業頭盔
EN 50365 – 用于低壓裝置的絕緣頭盔
EN 12492 – 登山頭盔
EN 1080 – 幼兒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