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355:2002墜落防護能量吸收器CE認證要求

 點擊:0     |      2022-11-15

EN 355:2002防止從高處墜落的個人防護設備 - 能量吸收器

      EN 355:2002 描述了能量吸收器的要求、測試方法、標記、制造商信息和包裝規范。符合此歐洲標準的能量吸收器是系索、錨索和全身式安全帶的組成部分,或與它們結合使用。能量吸收器和系索的組合構成了 EN 363 中詳述的防墜落系統之一,當與全身式安全帶結合時,構成了 EN 361 中描述的系統之一。此外,EN 353-1、EN 353-2和 EN 360 屬于墜落制動裝置。 


      如果用戶在沒有能量吸收器的情況下連接到 2m 長的紡織掛繩時跌倒,則用戶和錨點上的力將高得無法接受。因此,每個防墜落系統都必須配備能量吸收器,以將沖擊力限制在 6kN。 

EN 355:2002防止從高處墜落的個人防護設備

EN 355:2002測試要求:

1.減震系統

用于將全身式安全帶的連接點連接到安全固定裝置的系索必須包括減震組件,通過逐漸阻止佩戴者掉落來減少施加在佩戴者身上的力。在墜落的情況下,減震器應將沖擊力限制在最大 6kN。 


2.動態性能

      減震掛繩需要進行跌落測試,以評估掛繩在最大距離內阻止跌落同時將阻止力限制在可接受范圍內的能力。當支撐 100 千克的固體質量在兩倍于掛繩長度的距離上釋放時,掛繩不應展開(即拉伸、張開、撕裂)超過 1.75 米的最大長度,最大力為 6 kN。單獨出售的能量吸收器(例如,作為組件)必須用鏈條延伸至 2m 的長度,并使用在 4m 距離內釋放的質量進行測試。


3.靜態強度

吸能器承受 15 kN 的拉力。施加拉力并保持至少3分鐘,以確保產品的斷裂強度超過標準規定的力。


4.耐腐蝕性

      墜落保護設備中使用的金屬部件要經過中性鹽霧試驗,以確定產品是否可以提供最低限度的耐環境腐蝕(例如生銹)。產品存放在充滿鹽水霧的密封室中,這會導致未經處理的金屬生銹。產品暴露 24 或 48 小時,然后檢查是否有生銹跡象,并評估每個設備是否可以繼續正常運行。


5.耐久性

如果伸縮式防墜器上的標記和制造商提供的信息聲稱具有與耐久性相關的特征,伸縮式防墜器應按照EN 364:1992的4.9所述進行測試,總共進行1 000次相對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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墜落防護產品標準:

EN 358 - 用于工作定位和防止從高處墜落的個人防護設備 - 用于工作定位和約束的腰帶以及工作定位掛繩

AS/NZS 1891.1:2007+A1:2007+A2:2008工業墜落防護系統和裝置第1部分:系帶和附件

ANSI/ASSE Z359.1-2007個人墜落防護系統安全要求:系統、子系統和附件

EN1496:2017高處墜落個體防護裝備救援提升裝置

EN 1497:2007高處墜落個體防護裝備救援系帶

EN 1498:2006高處墜落個體防護裝備救援環

EN 361:2002高處墜落個體防護裝備全身式系帶

AS/NZS 1891.3:1997工業墜落防護系統和裝置第3部分:墜落制動裝置

EN 360:2002高處墜落個體防護裝備伸縮式防墜器

EN 362:2004高處墜落個體防護裝備連接器

EN 353-1:2014+A1:2017高處墜落個體防護裝備第1部分 :帶剛性導軌自鎖器

EN 353-2:2002高處墜落個體防護裝備第2部分:帶柔性導軌自鎖器

EN 354:2010墜落防護安全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