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認證標準_EN55014?2:2015射頻電磁兼容測試

 點擊:820     |      2019-11-19
EN 55014-2:2015等效: CISPR 14-2:2015電磁兼容性-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部分2:抗擾度-產品類標準
 
更換:EN 55014-2:1997電磁兼容性-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部分 2:抗擾度-產品類標準
 
繼EN55014標準后,還發布了歐洲標準的EN55014-1,EN55014-2。
電動工具
EN 55014-2:2015新的版本:
1.插頭和插座的觸點的ESD測試要求已更改。此外,對水平耦合平面和垂直耦合平面的要求已更改;
2.在射頻傳導敏感性測試中,對大型落地式設備的要求已更改。EUT設置不同于所述要求IEC 61000 - 4 - 6:2013 ;
3.引入了替代的RF輻射敏感性測試方法– IEC 61000 − 4 − 22;
4.在浪涌測試中無需在沒有接地的情況下將脈沖線接地用于EUT ;
 
EN 55014-2:2015標準范圍:
電器設備和家用類似裝置和類似用途與額定電壓250 V為單相的設備和高達480 V為其它設備(包括電池供電的設備)。
設備可能包括電動機,加熱元件,由電池供電的電子電路,市電,變壓器或其他電源。
 
EN 55014 – 2的范圍內包括以下設備:2015年是:
1.家用和餐飲用微波爐;
2.如果使用RF能量烹飪,則為灶具和烤箱。
3.電磁爐
4.配備紫外線,紅外線和可見光輻射器的個人護理設備;
5.本標準范圍內的設備隨附或打算用于這些設備的電源和電池充電器。
6.非家用設備,但可能需要類似的抗擾性要求的設備-商店,輕工,谷倉,農場,如果這些設備屬于EN 55014 – 1:2006的范圍。
微波爐
以下設備不包括在EN 55014 – 2的范圍內:2015是:
1.防雷設備;
2.工業設備;
3.電纜,開關,電路剝皮器;
4.醫用器材;
5.除玩具外的多媒體設備;
6.無線電發射機;
7.汽車設備;
8.嬰兒監測系統。
 
EN 55014-2:2015分類:
1類-不包含電子電路(馬達帶開關,用加熱的開關元件,工具與電機和開關沒有電子電路)的設備。
 
2類 –具有不超過15 MHz 時鐘的電子電路的設備(玩具,帶有電子控制的工具,紫外線和紅外線輻射器,微波爐)。
 
3類 –在正常使用期間未連接到主電源并且沒有電纜的設備(電池供電的設備,太陽能供電的設備)。如果通過將設備連接到主電源為設備充電,則也應將其作為第2類進行測試設備處于充電模式。
 
4類 –屬于55014 – 2:2015范圍內的設備,但未歸類為類別1 –類別3設備。
 
EN 55014-2:2015要求:
EN 55014-2:2015要求
1.性能判據A
      在測試期間和之后,儀器應繼續按預期運行。如果按預期使用設備,則不得低于制造商指定的性能水平,否則性能下降或功能喪失。可以用允許的性能損失代替性能水平。如果制造商未指定最低性能水平或允許的性能損失,則這兩者均可以從產品說明和文檔以及用戶按預期使用設備時可能期望的合理值中得出。
 
2.績效標準B
      試驗后,儀器應繼續按預期運行。如果按預期使用設備,則不得低于制造商指定的性能水平,否則性能下降或功能喪失??梢杂迷试S的性能損失代替性能水平。但是,在測試過程中,會降低性能。不允許更改實際操作狀態或存儲的數據。如果制造商未指定最低性能水平或允許的性能損失,則這兩者均可以從產品說明和文檔以及用戶按預期使用設備時可能期望的合理值中得出。
 
3.績效標準C
允許暫時失去功能,前提是該功能是可自我恢復的,或者可以通過控件的操作來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