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衛星系統(GNSS)接收機標準EN303 413 V1.1.1

 點擊:995     |      2019-08-28
EN 303 413標準描述:
      衛星地面站和系統(SES);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接收機;在1 164 MHz至1 300 MHz和1 559 MHz至1 610 MHz頻段工作的無線電設備;涵蓋2014/53/EU號指令第3.2條基本要求的協調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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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303 413標準目的
      本文件規定了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用戶設備的技術特點和測量方法,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用戶設備(GUE)能夠在表1-1所示的RNSS頻段作為一個或多個無線電導航衛星服務(RNSS)系統的一部分運行。
 
      表1-1:無線電導航衛星服務(RNSS)頻帶RNSS頻段評論1 164兆赫至1 300兆赫空間對地1 559兆赫至1 610兆赫空間對地的影響-全球導航衛星系統接收一個或多個全球導航衛星系統的無線電信號,以便通過無線電波的傳播特性放射性地確定物體的位置、速度和/或其他特性,或獲取與這些參數有關的信息。
 
     RNSS的定義是“用于無線電導航的放射性-衛星服務”(國際電聯無線電條例[I.13]第1.43條),本文件適用于在表1至表1所列具有接收任何全球導航衛星系統(例如伽利略、全球定位系統(GPS)、北斗(BDS)、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LONASS)、空間增強系統(SBAS)能力的波段工作的所有國家,本文件涵蓋第2014/53/EU[I.1]號指令第3.2條在附件A所列條件下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