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
無線電設備指令(2014/53 / EU)
最后的官方期刊參考
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
EN 302 288標準描述:
電磁兼容性和無線電頻譜事宜(ERM); 短程設備; 道路運輸和交通信息通信(RTTT); 工作在24 GHz范圍內的短程雷達設備; 第2部分:協調的EN,涵蓋R&TTE指令第3.2條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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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302 288標準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汽車超寬帶(UWB)雷達設備的技術特性和測試方法,這些設備配有工作頻率范圍為24,25 GHz至26,65 GHz的整體天線,作為寬帶設備,帶寬至少為500 MHz,參考CEPT / ERC建議70-03 [i.1]和EC決議2013/752 / EU [i.2]。
根據ERC建議70-03 [i.1],附件5,該設備適用于運輸和交通遠程信息處理(TTT)應用,如障礙物檢測,停止和走動,盲點檢測,停車輔助,備用輔助,預防和其他汽車應用。表1顯示了指定為超寬帶(UWB)雷達的頻段。
表1:工作頻率頻帶/頻率頻帶/頻率發射1 24,25 GHz至26,65 GHz UWB模式接收1 24,25 GHz至26,65 GHz UWB模式發送2 24,05 GHz至24,25 GHz(見注)單載波發射(見注)接收2 24,05 GHz至24,25 GHz (見注釋)單載波發射(見注)注:根據本文件,SRD頻段從24,05 GHz到24,25 GHz的單載波發射不能單獨使用,而只能與UWB發射一起使用在24,25 GHz至26,65 GHz范圍內。
對于24,05 GHz至24,25 GHz設備,本文件不適用,正確的標準是ETSI EN 302 858 [i.11]。如果本文件與ETSI EN 303 396 [1]之間存在差異(例如有關特殊條件,定義,縮寫),則以本文件的規定為準。
EN 302 288文件歷史:
2017年5月16日
短程設備; 運輸和交通遠程信息處理(TTT); 工作在24,25 GHz至26,65 GHz范圍內的超寬帶雷達設備; 協調標準,涵蓋指令2014/53 / EU第3.2條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規定了汽車超寬帶(UWB)雷達設備的技術特性和測試方法,這些設備配有在......的頻率范圍內工作的整體天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