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352-1:2002-聽力保護器 耳套
什么時候需要聽力保護
根據2005年《工作中的噪音控制條例》,雇主需要提供聽力保護的暴露水平是每天或每周85 dB(分貝)的個人噪聲暴露。噪聲水平在80 dB(較低的動作水平)至85 dB之間的人員必須根據要求提供適當的聽力保護。如果噪聲水平達到或超過85 dB(上行動水平),則必須提供并佩戴適當的聽力保護裝置。
N 352標準
EN352的前三部分涵蓋了聽力保護的基本要求并定義了被動性能要求。這包括尺寸,材料和結構的要求。
EN 352測試方法的說明未包含在這3個基本部分中,而是引用了另一個標準EN 13819,EN 13819詳細介紹了EN 352涵蓋的所有類型的聽力保護器共有的測試方法,分為2部分:1)物理測試方法和2)聲學測試方法。
EN 352-1:2002-聽力保護器-耳套
耳罩按照測試EN 352-1:2002必須與標準號,制造商和型號標識進行標記,必要時,還應標明耳罩的方向,例如“ TOP”和/或“ LEFT”和“ RIGHT”。
材料和構造
用于使產品與皮膚接觸的任何材料都必須是無污染的,并且不會引起皮膚刺激,過敏反應或其他對健康的不利影響。該設備必須沒有鋒利的邊緣,才能被認為可以安全使用,并且指定的清潔和消毒方法不會對聽力保護造成損害或損害。
尺寸和可調性
經過測試以確保耳罩適合制造商指定的頭部尺寸范圍。對于符合EN 352-1:2002的產品,您應該期望足夠的合適。
頭帶力
佩戴者的頭上不應有過分用力。緩沖壓力,佩戴者的頭上不應有過大的壓力。
跌落時抗損壞
對于此測試,將護耳產品從指定的高度掉落到堅固的鋼板上。如果產品的一部分破裂或破裂,則將無法通過測試。
EN 352-2:2002-聽力保護器-耳塞
EN352標準的第二部分EN 352-2:2002規定了符合EN 352的耳塞的結構,設計,性能和標記要求。這包括根據EN 24869-1測量的耳塞聲音衰減規范。通過考慮佩戴者,設備以及在可能的情況下可能使用該設備的工作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來解決耳塞的人體工程學問題。
EN 352-2的標志只能出現在包裝上;其中包括標準編號,制造商和型號標識。除了這些標記之外,EN 352-2耳塞的包裝還應說明它們是一次性的還是可重復使用的,并有安裝說明,包括可成型耳塞的標稱尺寸(范圍為5-14mm),定制的模制耳塞應具有左/右差異。
對耳塞進行了EN 352-1所述的許多性能測試:
尺寸和可調性
材料和構造
跌落時抗損壞
可燃性
最小衰減
但是,EN 352-2中的測試方法略有不同,定制的模制耳塞未經尺寸和可調節性測試,對于可重復使用的耳塞,對指定的清潔和消毒方法進行了評估,以確保不會對聲學性能或材料和構造特性造成重大影響。